拼购买回“山寨货”谁该负责?
2018-08-15 15:43:46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郑正华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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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打开某些拼购类电商平台APP,“小米新品”云彩电、“月亮之上”洗衣液等商品跃然网络页面,极其相似的产品外观和超低价格令人怀疑。作为全国性电商平台,拼购类电商平台为何屡屡被质疑是出售山寨产品的网购平台?谁又该为此负责? 1 买到“山寨货”追责难度大 拼购类电商平台一般都是商家入驻型的第三方移动电商平台,主要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宣传,迅速被人们熟知并使用,用户在“拼团”过程中能以超低价格购买到商品。随着拼购类电商平台用户量越来越多,部分消费者反映,各路商家打着知名品牌的“擦边球”售卖山寨产品,有的仿名称,有的仿外观。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等。 由此可见,电商平台内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可能触犯了在同种或同类商品上故意使用近似商标导致混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法律禁止性规定,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之嫌。 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平台内商家隐藏于平台管理的漏洞之中,追责难度大。平台管理者往往通过平台入驻协议撇清责任置身事外,导致消费者和合法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也使自身的维权之路异常曲折。 2 平台乱象涉及两方权益 拼购类电商平台内的商家销售山寨商品不仅有可能侵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对于上述法律责任,笔者认为应由电商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共同承担。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大权利。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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