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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不是宰客的“挡箭牌”

2020-08-26 09:29: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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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马蹄螺要290元,一碗白鸽螺芥菜汤也要200多元。”近日,南宁一游客称在北海游玩时,遭遇“天价”海鲜。8月22日,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称,经调查,无相关证据证明涉事海鲜店存在“宰客”行为,但该店的店面招牌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现已立案调查,责令其停业整顿。(8月24日《南国早报》)

明码标价背后也有猫腻。一些景区餐饮企业表面上做到明码标价,但其价格依然是“天价”。南宁这名游客投诉在北海游玩时遭遇“天价”海鲜,市场监管部门却认为明码标价不存在“宰客”行为。笔者认为,明码标价莫成“明码宰客”,当地价格及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关制约措施,有效遏制景区餐饮企业不合常理的“天价”海鲜等现象,以保护广大游客的利益不受侵害。

10只马蹄螺要290元,一碗白鸽螺芥菜汤也要200多元,这显然不合常理的“天价”。按理说,餐饮企业对海鲜的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商家有自主定价权利,价格定得再高,并且明码标价了,如果有消费者购买,“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价格及市场监管部门也就不应该予以干预。然而,景区属于相对特殊的公共场所,一般景区内餐饮企业屈指可数,常常还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具有相对市场垄断性,如果不对其价格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干预,景区的餐饮企业串通一气,统一抬高价格,天价海鲜等宰客现象就难以遏制。

不可否认,景区门店的租金一般都比较高,商家经营成本相对其他区域要高出许多,适当提高海鲜等菜肴价格,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一部分不良商家,为了赚取更多经济利润,价格往往却高得离谱。由于景区人流量巨大,“回头客”又很少,游客挨宰后投诉和维权的也少,一些不良商家宰客也就肆无忌惮了。

天价海鲜不明码标价,肯定是严重违法行为,但明码标价也可能暗藏一些猫腻,比如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大字标出的价格看似合理,但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便让消费者落入天价的陷阱;或在价格上大玩文字游戏,以误导和吸引消费者,等结账时消费者方知上当受骗、有苦难言。因此,明码标价不是商家违法经营和宰客的“挡箭牌”,不规范或虚假的明码标价,也是一种变相的价格欺诈行为。

对景区天价海鲜等价格违法现象,尽管已明码标价了,也不能坐视不管,当地价格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干预不合理和违法的价格行为,严惩消费欺诈和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不规范明码标价,对屡教不改或有严重违法情节的商家,坚决予以取缔,才能充分保障保护游客的合法利益。(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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