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2022-12-05 15:09:50 作者: 来源:延平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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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延平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在延平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等工作人员和赔偿义务人一起见证下,共计3.4万尾鱼苗被投放进入闽江。 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是某生态养殖公司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近年来,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和“谁破坏、谁恢复”原则,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机制,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针对某生态养殖公司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排放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为弥补赔偿义务人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同时向社会传递“补偿生态,修复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延平生态环境局积极与赔偿义务人进行多次沟通,最终达成由赔偿义务人将赔偿金额人民币1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并放流于闽江的磋商意见。 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履行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将对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