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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消安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的通告

2023-05-19 09:17:40  作者:   来源:延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

为汲取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2023行动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下列四类场所: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经营性自建房,大型仓储物流企业等;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石化园区,化工园区,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等。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排查和自查问题重点详见附件《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三、整治要求

(一)符合本专项行动的单位场所要在6月底前,针对火源管理等8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并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指导开展自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二)符合本专项行动的单位场所每月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对自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不报不改而被检查发现的将严厉查处。

(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各级消防部门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等形式,对重点整治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对突出风险单位进行曝光。



延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附件《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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