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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023-11-29 09:45:30  作者: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近日,福建省地方标准第4号公告发布,其中,由南平市司法局指导,顺昌县司法局起草修订,邵武市、光泽县、建阳区3家司法局联合参与制定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位列其中,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类首个省地方标准。

近年来,南平市司法局指导顺昌县探索创新“四位一体五职能、岗位津贴加奖励”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机制,并以此为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精准打造普惠型市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该标准体系共建立通用基础标准(8项)、服务提供标准(17项)、管理保障标准(33项)和岗位工作标准(6项)四个分体系,共64项标准,其中自主标准60项。目前,该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委终期评估验收,被列入2023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合格名单。

福建省地方标准《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管理导则》的制定,为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基层法律资源匮乏、农村法律意识淡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思路与方案,对促进我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甘代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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