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乱丢垃圾受到处罚
2024-09-18 09:23:10 作者: 来源: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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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江滨中路市实验幼儿园门前人行道上散乱地堆满了建筑废弃物。经查阅占道施工审批信息与走访周边调查,执法人员未发现该建筑垃圾归属信息。四鹤中队执法人员随即联络南平市公安局四鹤派出所,协调调取监控视频。 监控录像显示,9月11日晚21时19分,一名男子驾驶三轮车抵达现场,将建筑垃圾丢弃在人行道旁,然后趁夜色驾车离开。通过车辆信息追踪,锁定了嫌疑人徐某。 四鹤中队执法人员随后联系徐某,要求其到中队配合调查。9月13日,徐某至四鹤中队接受询问,面对视频证据,徐某承认其在9月11日晚随意乱丢垃圾的行为。徐某表示,因对法律认识不足,未意识到随意丢弃垃圾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了法治教育,指出了乱扔垃圾的严重性。徐某听后深感懊悔,及时认错,并承诺今后不再违法堆放垃圾。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结合考虑到徐某系初犯,且认错态度良好,执法人员对徐某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作出了处罚。 负责此次案件处置的执法人员表示:“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城管、公安及社区等多方紧密配合,更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遵守,共同构建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创建和谐文明的城市。”下一步,延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积极推进城市管理融合治理,加强与公安、街道、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共同治理不文明现象,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增强市民的幸福感与归属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