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失信典型案例(一)
2024-10-22 15:14:16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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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0月,刘某通过网络平台向某银行借款12600元。某银行经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未给付。后银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上海某科技公司,该公司受让债权后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于2021年9月6日前给付上海某科技公司12600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仍迟迟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2022年1月28日,上海某科技公司向靖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靖江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督促履行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靖江法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在将被执行人刘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后,于2022年4月20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直至2023年5月份,刘某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和舆论压力,且其在生活中因失信造成了诸多不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刘某主动履行全部案款。后靖江法院于2023年5月24日将被执行人刘某解除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靖江法院采取了纳失、限高措施,有效地压缩了失信人的生存空间,生活上的不便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靖江法院履行义务。纳失、限高措施的采取有力震慑了失信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执行,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