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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实施新修订《南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4-11-15 09:28:40  作者: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14日,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今年以来,我市气象、应急等部门对《南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开展修订工作,目前新修订的《预案》已印发实施。

据悉,新修订的《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附则等九个章节,对防范和应对南平境内的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低温(雪、寒潮、霜冻、冰冻)、干旱、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提出了更加明确细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各级应急指挥机制和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强化综合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调整优化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完善预警信息发布途径;明确分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细化应急响应措施,完善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相关流程以及通信、供电、交通运输、人力、医疗卫生、物资、基本生活、农业生产、经费、技术储备、宣传教育等保障措施。

“该《预案》的修订出台,是对2011年印发的应急预案的修订、规范和完善,旨在确保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问伟力介绍,这是自机构改革以来,我市首次修订该《预案》,他们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补充细化调整不相适应部分,以完善“1262”气象防汛联动机制,即制度化落实气象部门提前12小时、6小时、2小时发布精细到乡镇的强降水预报预警和市防汛办防御暴雨“三级风险应对”机制。

此外,新修订的《预案》优化调整预警等级和标准,在充分考虑分灾种、分类别防御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增加低温天气灾害由南平市减灾委员会负责指挥应对,取消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颜色标识,避免与预警信号颜色混淆。

值得一提的是,《预案》对预警信息发布做出规范,明确依托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移动通信群发系统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据了解,除传统的电视播报气象预警信息外,群众还可通过12379网站、“知天气”App、“南平气象”微信公众号、“南平气象”新浪微博、“南平预警发布”抖音号等渠道,便捷地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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