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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历史文脉 守护精神家园》(三)——宗教文化遗存

2024-12-02 09:27:14  作者:   来源:延平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陈艳

赓续历史文脉

守护精神家园

延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建县于东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至今已有1828年。享有“中原文化入闽的走廊”“八闽文化发源地之一”“理学名邦”等美誉,自古文人墨客、名将贤臣辈出。特别是“延平四贤”上承洛学之精华,下开闽学之先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延平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我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97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50处。2018年列入南平市第一批朱子文化遗存名录的有8处,2021年列入福建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的有17处。

习近平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当前,全国各地正在有序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延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加大文物普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我区广大民众文物保护意识,我们将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陆续推出“赓续历史文脉 守护精神家园”系列文化遗存宣传栏目,分为红色文化遗存、宗祠文化遗存、宗教文化遗存、书院文化遗存、廊桥石桥遗存、古塔古井遗存、古墓古碑遗存、摩崖石刻遗存8个篇章,通过宣传推介,进一步提高人们对文物的认知,增强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使命感。

赓续历史文脉

守护精神家园(三)

——宗教文化遗存

作为福建“母亲河”闽江干流源头,延平区积淀了丰厚的宗教文化遗存,在城区、镇村都存留下了各式各样的宗教建筑和信仰方式。古往今来,儒释道文化,有效发挥宗教的积极性社会功能作用,为广大民众提供了丰厚精神滋养。在长期与本土文化相融相生过程中,充分展现了它丰富多样的文化功能。

延平区现有宗教文化遗存2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樟湖蛇王庙;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西芹开平寺、炉下林重寺、樟湖上塘庵古戏台、太平许真君殿、赤门碌磈庵、峡阳庄武王庙;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1处。

延平区高度重视宗教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宗教文化遗存资源状况,加强文物研究,深入挖掘宗教文化遗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广大群众对宗教文化遗存的保护意识。同时,不断完善文保宗教场所基础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水平,依法规范宗教场所活动管理,指导宗教场所加强文物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蛇王庙

又称福庆堂,俗称连公庙、师傅殿,建于清代,因库区建设搬迁旧址已不存。新址位于延平区樟湖镇中坂街,主奉“蛇神”连公三兄弟神像,收藏有“仙都龙窟”牌匾及“水陆平安碑”“万寿无疆”“圣德延绵”3方碑刻。正殿明间廊柱刻有一副楷书对联:“登斯台莫潦草拜几拜,履此地试仔细思一思。”是对台文化交流重要场所之一,2005年列入福建省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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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寺

位于延平区西芹镇院口路,是佛教丛林千年古刹之一。号“闽北甲刹”,前身是“报国显亲院”,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改称为“开平寺”,现存为清代建筑。占地面积1632平方米,中轴线上从前往后依次有山门、金刚殿、大雄宝殿等。1982年列入南平市(县级)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林重寺

位于延平区炉下镇炉下村,原名林崇院,始建于唐代,元朝始改今名。宋庆历五年(1045)、明洪武十三年(1380)、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先后重修。门顶书有“福海禅林”楷字,大雄宝殿内悬挂一口宋庆历五年(1045)所铸的大钟,钟身铭文,清晰可识。1987年列入南平市(县级)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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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塘庵古戏台

位于延平区樟湖镇下坂街,又称顺天圣母庙,俗称上塘庵,祀陈靖姑。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道光、光绪年间均有重修,后因水口水电站库区建设需要,按原样迁往新镇。四周高墙,前门为土筑灰墙五楼式牌楼门,中大门,内有戏台,两个边门,方形石条门框。戏楼为十字脊嫩戗飞翼角,方形石柱雕刻精美的戏剧对联。1987年列入南平市(县级)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许真君殿

位于太平镇刘家村蛟坑,始建于宋代,明、清等时期均有维修,2019年重建门楼,殿内仍保存着较完善的宋代古建筑。殿内供奉道教人物许真君,“许真人斩妖”的优美传说至今仍在闽江沿岸的老百姓里传颂。中轴线上依次有戏台、大殿等,戏台为歇山顶,垂莲柱、八角形藻井等木雕精美。1990年列入南平市(县级)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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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武王庙

位于延平区峡阳镇鳌洲岛,俗称溪中庙。始建于五代天成一年,清康熙十一年(1672)重建,民国十八(1929)年重修,1989年复修时后移30米。仅存关岳殿为清代建筑,关岳殿分为前后堂,前堂供奉庄武王、后堂祀奉关帝与岳飞等。庄武王庙民俗文化节主要有“摆大碗”和迎王接福两项民俗活动。1990年列入南平市(县级)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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