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经营活动“人证”“车证”缺一不可!
2025-08-19 09:55:57 作者: 来源:延平交通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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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天气炎热,出门走点路就容易“汗如雨下”,网约车成为许多群众出行方式。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需要持有“双证”,即“人证、车证”: “人证”:司机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车证”: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为切实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做好群众安全出行服务保障工作,延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重点区域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 执法大队在高铁延平站成功大桥路段开展网约车专项检查行动期间,一辆白色轿车形迹可疑,随即对该车依法进行检查。 经检查,该车乘客通过某网约车平台下单,从新城中心出发,前往高铁延平站。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典型的“人无证、车无证”违规行为。执法大队根据规定暂扣了车辆,对涉嫌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 执法大队在梅峰路路段开展网约车专项执法期间,一辆白色轿车拒不配合,强行闯卡,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执法人员通过监管系统快速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该车没有“双证”在网约车平台大量接单。执法人员电话告知了驾驶员闯卡的严重后果。 涉事驾驶员次日前往大队接受调查,执法大队根据规定暂扣了车辆,对涉嫌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网约车行业规范化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一环,“双证”齐全是关键,各位司机和平台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合规派单、接单切勿心存侥幸,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12328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