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在全省率先完成殡葬设施“公建公营”
2025-09-02 09:26:57 作者: 来源:闽北日报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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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现在政策这么优惠,火化费、接运费不用交了,让我们省了1010元,加上取消了‘豪华墓’‘风水墓’,大家也没了攀比的压力。”9月1日,在福建省松溪县殡仪馆,前来为父亲办理火化及骨灰安葬手续的吴女士感慨地说。 这一变化,缘于松溪县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当天,县殡仪馆正式实施墓地墓穴“定规格、定款式、定材质、定价格”的“四定”管理模式,标志着全县殡葬服务从源头到终端实现了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此前,县殡仪馆由第三方经营长达26年,‘违规收费’‘捆绑消费’等问题时有发生,逝者家属花费在1-3万元不等,有些墓地的价格更高达10万元。”县殡仪服务站工作人员胡女士说。 今年7月,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原殡仪馆经营方正式签订退出协议,完成殡葬设施经营权的全面收归。至此,全县殡葬设施(除封闭管理外)全部实现由政府主导运营,成为福建省首个完成“公建私营”向“公建公营”转型的县(市、区)。 殡葬设施经营权收归后,松溪县依托公益性公墓,探索实施“四定”模式,强化收费监管。在县殡仪馆内,“四定”价格清单清晰明了,29项服务项目、30种丧葬用品价格公开透明。同时,相关信息通过“闽政通”政务平台同步上线,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定’价格是根据土地、建设、材料、管理等综合成本测算得出的。”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施丽表示,“我们还重点整治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捆绑消费等乱象,取消早晚加班费、夜间服务费、灵车慢行费、捡灰费等不合理收费。” 据测算,目前松溪县群众办理殡葬业务的实际支出较此前下降近50%,每位逝者家属仅需支出1万元左右。 松溪县还全面推行殡葬普惠政策,出台《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松溪县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等政策,最高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830元。今年以来,已有419户家庭累计节省开支43.5万元。 “殡葬设施回归公益属性,不仅是惠民之举,更是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的重要抓手。”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教研部副教授陈祖英认为,殡葬改革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文明,松溪县的实践,为破解殡葬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了鲜活样本。(郑金富 陈冰倩 卢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