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交通执法大队:无证危险货物运输“驶不得”!
2025-09-16 15:59:13 作者: 来源:延平交通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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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存在潜在的爆炸性、易燃性、毒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过程中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公共财产损害及人员伤亡,无证运输危化品不仅违法,更是在拿生命当赌注! 2025年以来,延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两起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活动案件。 案例一 2025年1月13日,执法大队在辖区某乡镇与延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点排查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对一辆闽H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但该车运载约624.5升柴油,属于三类危险物品,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林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已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扣处理,立案处罚。 案例二 2025年8月27日,执法大队与延平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执法,在南平市延平区316国道,发现范某驾驶车辆闽H号牌装载了约860升柴油,经询问该车从码头运载至某物流公司,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但该车运载约624.5升柴油,属于三类危险物品,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范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涉嫌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已对涉案车辆进行暂扣处理,立案处罚。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任何无证经营、违规操作,都会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产生严重威胁,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以拨打12328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