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2025-11-03 14:57:48 作者: 来源:延平人大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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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春,副主任段闽杰、郑龙才、陈昌灶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邵良辉、区法院院长甘代兴,区监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阿旋作延平区“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操新泉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郑先明作关于检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杨钦良作关于延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邵良辉作关于延平区乡村振兴带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延平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的议案及说明,关于提请陈辉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事项、关于提请陈倩倩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事项;甘代兴作关于提请郑世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事项、关于提请林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事项;段闽杰作关于提请杨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事项,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被履职评议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自查报告及履职评议领导小组的评议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述各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新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南平市延平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票决通过2025年延平区民生实事项目,表决通过人事事项;黄春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新任命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