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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公职人员典型案例丨守信立身,失信毁誉

2026-02-03 08:08:00  作者: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之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肩负着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重任,理应在遵纪守法、诚信做人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然而,近年来,个别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薄、风险防范能力缺失,因借贷、担保等陷入债务泥潭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仅个人信誉缺失,还影响单位的正面形象。

为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公职队伍良好形象,下面,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李某系某单位公职人员,其丈夫从事项目承包工作,为帮助丈夫资金周转,李某于2023年1月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约定借期两年,到期一次性还本。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收未果,于2025年4月诉至上杭法院。

上杭法院立案后,考虑李某系公职人员,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便电话联系其了解还款意愿。李某表示因丈夫承包的工程款项迟迟未到账,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且还有老人与孩子需要养育,因此未及时偿还贷款,并不是恶意拖欠。

上杭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原则,组织双方协商,承办法官耐心释法,阐明法律责任,且考虑到李某的家庭情况,协调银行给予合理还款期。

双方达成协议后,李某未止步于“纸面承诺”,经多方筹措,终于在2025年5月全额结清欠款,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守约的法治精神,银行随即撤诉,纠纷圆满解决。

张某系某单位公职人员,其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用于个人消费,多次逾期未还被银行起诉。2023年9月,上杭法院判令被告张某返还本金14.98万元及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4年4月,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执行过程中,因张某拒不配合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提取张某的收入,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3月,因张某拟职级晋升,组织部门进行联审,发现张某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组织部门依规不予晋升职级。

法治兴,则国兴。公职人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更应带头遵纪守法,履行法律义务,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要及时、全面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无视法律、以身试法,将面临失信、罚款、拘留等措施,还会影响个人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情节严重者,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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