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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延平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2026-03-13 15:19:11  作者:   来源: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肖练冰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3月13日开始,区委巡察组对大横镇、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20天左右。

本次巡察的信访举报同步启用“码上巡”小程序,干部群众可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信访举报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组长:朱邦星

副组长:谢劲梅

举报电话:18005092589 

接受来电来访时间:8:00-17:30

举报信箱:延平区八一路439-1号侧门外墙“区委巡察一组”举报信箱

邮政信箱:南平市515号邮政信箱

区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组长:廖建坤

副组长:陈茹明

举报电话:17720700093 

接受来电来访时间:8:00-17:30

举报信箱:延平区八一路439-1号侧门外墙“区委巡察二组”举报信箱

邮政信箱:南平市516号邮政信箱 

区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大横镇

组长:陈国耀

副组长:赖金平

举报电话:18020992087

接受来电来访时间:8:00-17:30

举报信箱:延平区大横镇前街15号政府宣传栏“区委巡察三组”举报信箱

邮政信箱:南平市517号邮政信箱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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