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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城市治理的“前哨”,当市民群众的“话筒”——延平区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全城招募中

2026-09-03 10:09:04  作者:   来源:区城管综合执法局   责任编辑:肖练冰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新时代城市治理的根本遵循。为进一步拓宽城市管理与执法监督渠道,凝聚社会共治力量,精准发现城市管理短板、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延平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城市管理观察员与执法监督员。我们诚邀热心市民、各界代表积极参与,与我们一起让城市更加宜居、美丽,让生活更加美好、便利。

招募名额及范围

(一)招募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城市管理观察员3名、执法监督人员2名,可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工作需求适当调整。

(二)招募范围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法律工作者,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3.新闻媒体从业者;4.社区工作者、网格员;5.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6.退休干部职工、志愿者骨干;7.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8.其他关心城市管理、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

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长期在本市居住、工作或学习,熟悉本市市情民情;

3.热爱所在城市,关心城市管理与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准确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5.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谋取私利、不歪曲事实;

6.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执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不存在不良征信。

7.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活动,愿意主动履行职责,配合开展调研、座谈、实地走访等工作。

(二)优先条件

1.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

2.有参与城市治理、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经历;

3.在所在行业或社区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主要职责

(一)城市管理观察员岗位职责

1.日常巡查延平城区各类公共区域,反馈市容环境、占道经营、车辆乱停、设施破损等城市管理问题。

2.收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搭建民声沟通渠道。

3.参与城市管理公益宣传,宣传城市管理政策,参与调研、座谈、列席会议,引导市民文明守规,共建美好城市。

(二)执法监督员岗位职责

1.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延平城区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程序规范性、行为公正性与执法文明度进行全过程监督。

2.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收集市民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反馈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线索。

3.参与执法监督专项工作,协助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督查、座谈调研及相关会议活动,强化监督实效。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树立监督意识,营造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接受个人自荐。

1.单位推荐: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行业协会等推荐人选,出具推荐意见,附该被推荐人员的《延平区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自荐:填写《延平区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申请表》,附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个人征信报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发送电子邮箱:zfjdcg@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9月9日截止。由延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选聘基本条件、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三)公示聘任

名单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及工作证。聘任期一般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续聘或解聘。

(四)解聘退出

聘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并收回工作证。

1.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失信行为被联合惩戒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履行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职责和义务的;

3.违法开展观察、监督活动或者以权谋私的;

4.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履职的;

5.其他情形不宜继续担任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的。

权利义务

(一)权利保障

1.知情权。获取城市管理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

2.质询权。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问询。

3.监督权。持证对市容、环卫、执法现场等进行监督。

4.建议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城市治理改进。

(二)义务与纪律

1.严守秘密。遵守法律法规,不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2.廉洁公正。不利用身份谋私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宴请或财物。涉及本人或近亲属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不歪曲事实、不恶意投诉、不诽谤他人,不干扰正常执法工作。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99-8080037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附件:《延平区城市管理观察员、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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