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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堂讲透“批”与“登”的培训课 为基层自然资源队伍“充电赋能”

2026-09-22 10:20:43  作者:   来源:延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责任编辑:肖练冰

为进一步厘清宅基地审批与登记的职责边界,提升基层自然资源队伍业务能力,近日,延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举办业务培训,各乡镇自然资源工作分管领导、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紧扣“登记业务有哪些、乡镇职责是什么、认识误区在哪里、关心问题怎么解”四个方面,把政策讲成大白话、将流程摆成明白账,推动“先批后建、凭批登记”在基层落地见效。登记业务“讲清楚”。 

培训开宗明义,先把“登记什么”讲明白。授课人员介绍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范围和不动产登记主要类型,点明乡镇日常高频业务集中在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林下经济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方面。培训还着重强调“一体登记”原则:房屋、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所依附的土地一并登记,并保持权利主体一致,确保“房地一体、权属清晰”。

登记范围明确了,把关责任谁来担?培训给出的答案十分鲜明:乡镇是宅基地审批管理和登记前端把关的责任主体,不是“二传手”,更不是“材料中转站”,必须履行好六项职责:一是依法开展宅基地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二是做好登记前端受理和初审,逐宗核实身份信息、审批文件、权属来源、四至边界,签署明确初审意见后统一报送;三是规范开展历史遗留房屋确认,严格执行“三级确认”程序,不得随意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四是牵头调处宅基地边界、家庭产权分割、邻里权属等纠纷,权属不清的暂缓上报;五是做好登记后续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房屋灭失、宅基地收回、翻建改扩建、权属转移等情况;六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申请办证。六项职责环环相扣,覆盖审批、初审、确认、调解、监管、宣传全链条。

认识误区“敲警钟”。职责清单立起来了,思想认识更要跟得上。针对基层常见认知偏差,培训逐一把脉纠偏:纠正“以登记代替审批”,登记不是给违法建筑“洗白”,历史遗留问题“三级确认”不是普遍适用的“免审批”通道,新建农房必须“先批后建”;纠正“初审走过场”——乡镇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首要责任,村委会只负责受理、初核、公示,不具备最终确权和审批效力;纠正“权属纠纷一推了之”,乡镇是基层矛盾化解第一责任主体,纠纷未化解、事实未查清不得上报;纠正“发证即办结”,发证不等于监管终结,发现违法翻建要及时制止,不能默认其合法化。四个“纠正”,条条点中要害,为基层依法履职划出硬杠杠。 

关心问题“现场答”。认识上的偏差纠正了,实操中的疑问也要当场解开。针对乡镇反映较多的实操问题,培训现场逐一答疑,你问我答、边讲边议,把参训人员心中的“问号”一个个拉直,帮助大家把政策边界弄清、把操作要领搞准。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普遍反映,这堂课把“审批与登记”的边界讲透了,把乡镇“该干什么、怎么干、哪些不能干”说明白了,“登记就是发证”“乡镇只是跑腿”等模糊认识得到有效澄清。下一步,各乡镇将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具体行动,严把审批、监管与调解关,加强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把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不动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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