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举报方式公布!延平重拳打击这11类黑恶势力!
2018-02-13 09:20:33 作者: 来源:美丽延平 责任编辑:延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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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近年来,延平区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延平”为目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延平区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维护延平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十一类扫黑除恶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2.举报电话:12389; 3.直接拨打110报警热线进行举报; 4.不方便打电话举报的,可以编辑举报短信发送至12110进行举报; 5.直接到各级公安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辖区派出所举报; 6.到公安局“扫黑办”来人来访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02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03 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4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