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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经济中的“三假”现象当休矣

2020-11-26 09:59: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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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直播经济以其即时性强、互动性强、直观性强的巨大优势,不仅为消费者带来了更新奇、更便捷、更刺激的消费体验,更发展衍化为“互联网+疫后重振”的数字经济新业态。然而,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了一份“双11”消费维权的舆情分析报告,点名指出汪涵、李雪琴直播带货“现场翻车”和李佳琦“买完不让换”等不合规问题。

无独有偶,面对一些社区平台“充值”便可增加观看人数、销量数据、互动评论、点赞关注等“注水”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在11月6日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要求坚决杜绝失信造假和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已超过5亿人,数字经济方兴未艾,然而却频现“流量虚假”“产品造假”“平台容假”等“三假”行业乱象,亟需各方齐抓共管,为直播经济“除除草”“挤挤水”“治治病”。

挤“流量虚假”的水,离不开数字技术的“过滤器”。流量无罪,但“流量至上”则要审慎。数据造假是主播们通过制造很多人“正在购买”的火爆假象,吸引更多消费者的注意力,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流量造假、数据注水、恶意刷单、浮夸战报......既有可能是主播、商家、平台之间的“联合演出”,也有可能是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乱带节奏。因此,有关平台要尽快厘清利益关联,提高监管技术,尤其是数字监管,注重用好区块链其“去中心化、交易点对点、信息不可改”的特性,切实发挥大数据技术系统化分析研判功能,推动虚拟与现实之间搭建“技术信任”的桥梁,避免陷入“购买数据——销售虚高——泡沫破碎”的恶性循环。

除“产品造假”的草,离不开诚信机制的“硬约束”。当前,很多商家在开展直播活动中,即使需要承担高额的“出场费”,也希望能邀请到自带“顶级流量”的网红主播、明星大腕。一方面,一些粉丝消费者对带货主播具有很强的信任感和认同感,喜欢“跟着主播走”,而不是“跟着质量走”;另一方面,高额的“出场费”“坑位费”大幅提高了综合成本,以致主播和商家对于商品下单后的物流、瑕疵、质量和售后投入不够。此时,市监、网信、消协等部门就要联合界定和划分平台、商家和主播这对“铁三角”的责任义务,建立系统化的培训引导和规范化的考评机制,将夸大、误导甚至欺诈消费者的直播带货行为纳入社会诚信考核体系,不仅给予经济处罚,而且还要对劣迹多、情节重的纳入“黑名单”“禁播榜”管理,通过提高违规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倒逼“铁三角”坚守职业操守、健全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水平。

治“平台容假”的病,离不开闭环管理的“责任链”。现阶段由于直播经济的变现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依靠卖货盈利和广告收入,导致一些平台对造假售假行为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时,单单依靠提高准入条件这一个环节,是远远不够的。全方位压实监管责任,必须从招募入驻、抽样检查、宣传营销、反馈评价、售后保障、纠纷调处等全链条入手,形成管理闭环,用“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严肃查处虚假交易、诱导交易和私下交易等行为,还网络空间以清朗,还消费者以合法权益。

开放共享既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互联网时代的精神内核。越是开放共享,就越要把价值导向顶在最前面。未来的直播经济,绝不是重流量轻质量、重利益轻效益的“法外飞地”和“道德洼地”,唯有成为充盈主流价值、彰显闭环管理的“价值高地”“责任高地”“监管高地”,才能让这一朝气蓬勃的新业态书写出更多春天的故事。(肖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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