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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公安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进乡村活动

2024-04-29 15:27:43  作者:   来源:延平公安   责任编辑:肖练冰

为构建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提升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别力,营造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良好社会氛围。

4月23日,网安大队民警深入夏道镇、炉下镇、四鹤街道上洋村等地的田间地头,春耕生产一线开展打谣宣传活动。

民警通过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网络谣言的危害、辨谣识谣的方法、造谣传谣的后果,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同时,提醒群众关注官方辟谣平台发布的辟谣信息,对在生活中遇到的网络谣言,要通过举报平台进行举报,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信息的传播,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面对不实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心有法度不传谣

对未经正式发布的消息,不轻信不盲从。转发前应考虑信息是否有确凿根据来源,是否会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并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善辨是非不信谣

提高信息甄别能力,面对不确定的信息,要先验证来源是否权威,是否存在偷换概念、以偏概全、标题党、博眼球等现象,以及是否符合常识、符合科学原理。

理性上网不造谣

理性上网,拒绝网络暴力。严格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实施侮辱、诽谤行为,遇事通过正当、合理的途径去寻求解决办法,不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毁坏他人名誉。

发现谣言勇举报

自觉抵制、反驳网络上不科学、不文明的言论。发现疑似谣言线索主动向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或各专门辟谣平台举报。

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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