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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八)

2024-08-13 16:00:58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将假冒注册商标的王某彬、葛某平、徐某飞等三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3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来《司法建议书》,对王某彬、葛某平、徐某飞3名自然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经进一步核查了解到,王某彬、葛某平二人为谋取利益,在没有任何资质及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硒鼓,并通过微信联系客户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徐某飞购买散装白酒后,联系他人包装成某著名品牌白酒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3名当事人通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获取非法利益,属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有关规定,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下旬将上述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事人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已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刑罚。市场监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积极沟通,协同联动,依法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从而强化信用惩戒,提高违法成本,有效发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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