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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十)

2024-09-18 09:51:20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山西省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将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弄虚作假恶意逃避执行的河津市运锅安全阀校验维修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0年4月,河津市运锅安全阀校验维修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安全阀检验检测活动,被河津市市场监管局作出对公司处15.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河津市、运城市两级法院两次审理,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缴纳罚款的法定义务。2021年5月,河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河津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在明知尚未缴纳罚款的情况下,当事人为逃避执行,于2022年11月向河津市行政审批局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于2023年1月被批准注销。2023年5月,河津市市场监管局在得知情况后立即向河津市行政审批局发出撤销注销登记的建议函,随后当事人被恢复为正常登记状态。

由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严重影响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2023年7月4日,河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弄虚作假恶意逃避执行是典型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实施强有力的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促使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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