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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出台25条措施!关于→

2025-01-24 10:49:23  作者: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肖练冰

为巩固全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日前,延平区出台《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在迎宾引流激发活力、持续挖潜提振消费、精准扩大有效投资等6个方面,制定25条措施。

关于实现2025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一揽子增量政策,巩固全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好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措施:

迎宾引流激发活力

1. 鼓励发展“入延游”。旅行社一次组织南平市外游客30人(含)以上游览延平区景区景点不少于2个(至少含1个A级景区或乡村旅游点),且在延平区住宿1晚的,给予60元/人奖励。全年接待人数累计1000人及以上的,额外给予10元/人奖励。

2. 鼓励乘坐大武夷闽江水上环带游船

(1)旅行社一次组织南平市外游客30人(含)以上乘船旅游的,给予40元/人奖励;达到以上条件且在延平区住宿1晚的,给予100元/人奖励,旅行社全年接待人数累计达300人及以上的,额外给予10元/人奖励。

(2)为进一步推广闽江游,设立“闽江游”文旅促消费资金10万元,通过“云闪付”等平台发放,对乘坐大武夷闽江水上环带游船项目的群众,根据不同线路给予30元—50元的优惠。

3. 支持举办文旅主题活动。市场主体招引南平市外群体到我区开展各类节庆、会议活动、文艺展演的,人数达30人(含)以上且在延平区住宿1晚的,给予30元/人奖励;人数达300人(含)以上的额外奖励1万元;人数达500人(含)以上的额外奖励3万元。各类文旅主题活动奖励全年不超过20万元。

4. 鼓励举办体育赛事。市场主体在我区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招引南平市外选手参赛且在延平区住宿1晚的,参赛人数50人(含)以上,奖励0.2万元;人数100人(含)以上,奖励0.6万元;人数200人及以上的,奖励1.5万元。年度内同一类型赛事仅可奖补一次,各类赛事奖励全年不超过30万元。

5. 推广来延参观培训。梳理编制精品研学线路等,鼓励各旅行社、研学机构等招引南平市外群体到我区开展参观考察、技能培训、学术交流、研学等活动。

6. 支持引进影视拍摄。为促进我区影视产业发展,根据《延平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延政规〔2024〕10号),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奖补。

以上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各类活动不予奖补。

持续挖潜提振消费

7. 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落实“两新”政策,组织和支持企业开展家电、汽车、手机数码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巡展、年货节、“全闽乐购”等线上线下主题促消费活动10场以上。参照省上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车身价(购车发票金额)予以分档补贴,可以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

8. 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住“两节”期间人员返乡潮,继续加大“共有产权房”“房票”等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最大力度推动库存去化。加快“铂江一品”开盘销售,释放改善性购房需求。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9. 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区领导“一线解难题、奋力开好局”活动,鼓励省市重点项目在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旧城区供水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闽东北现代智慧农业大市场、竹哈哈预制菜生产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力争一季度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亿元以上,开工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个以上。

10. 有序实施重点领域项目。加快推进国家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推动3个“两重”项目加快建设,力争一季度投资完成率超过25%。聚焦“两重”建设等各类资金投向领域,精准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力争一季度储备项目总投资超60亿元。聚焦工业、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交通运输、物流、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住宅老旧电梯、回收循环利用等设备更新重点投向,力争一季度谋划储备项目10个以上。谋划推进3个2025年度新时代山海协作重点协作项目,加快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双碳”产业园区主体工程、南平港延福门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进度。

11. 推动招商项目落地转化。持续开展“才聚武夷·智启新程”大走访,利用春节、元宵等返乡节点,采取上门走访、会议对接、茶叙座谈、视频电话访谈等方式,鼓励在外乡贤(专家、优秀人士)携项目、资金、科技成果返乡投资。深入开展“一把手”招商、“两区”融合招商、产业链招商,力争签约4个以上重大项目。

12. 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拓展市场,开展合规运营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平台)政策宣传辅导。按照省上政策,开展“送政策稳信心,促增资扩产能”专项行动,引导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积极运用“云上投洽会”等省级投资促进平台开展招商引资。

13. 强化项目要素服务保障。系统梳理申报2025年一季度续发专项债券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债券资金支持。抓好政府债务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积极争取上级额度用于化解我区隐性债务。实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支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先行预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省市重点、为民办实事及乡村振兴(比例不少于15%)等项目。及时分解下达2025年度林地定额,保障建设项目用林需求。

推动产业稳步增长

14. 鼓励企业提早复工。鼓励春节期间放假的区属规上工业企业早复工、早增产。对2月5日(正月初八)及之前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2万元。对2月6日(正月初九)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期间复工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按1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1万元。

15. 鼓励重点产业工业项目及重点技改项目开工建设。对2025年一季度在延平区范围内新开工的重点产业工业项目及新开工重点技改项目投资企业(社会主体)进行奖励。

(1)重点产业投资奖励。对一季度新开工重点产业工业项目,总投资1亿元—2亿元,且当年实际完成总投资50%以上的,给予奖励3万元;总投资2亿元(含)—5亿元,且当年实际完

成总投资50%以上的,给予奖励6万元;总投资5亿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完成总投资5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

(2)设备技术改造补助。对一季度新开工且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的工业技改项目,项目设备投入额(不含增值税)在200万元以上(申报设备需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按设备购置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该政策可与省市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叠加)。

16. 推动企业增产增效。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以下,季度产值增长30%以上且产值增量200万元及以上(2024年新建投产企业按增长40%以上且产值增量3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2000万元(含)—5000万元,季度产值增长20%以上(2024年新建投产企业产值增量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季度产值增长10%以上(2024年新建投产企业产值增量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2025年一季度工业产值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另行奖励2万元。2025年一季度新建投产企业不予奖励。推进实施电费融资贴息政策,支持规上制造业企业通过国网南平供电公司“电E金服”平台申请“电E贷”(含线下)“电E票”“电费信用证”用于缴交2025年一季度电费,给予50%贴息补助。

17. 鼓励企业入规升级。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对2025年1—6月新建投产入统并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区属工业企业,区财政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不含市区两级上规奖励资金)。对一季度月度新增限上批发、零售企业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月度新增入统的新开业(2024年10月起注册营业的企业)服务业企业,分别按照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入统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3.5万元、2.5万元、2万元。

18.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市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各项政策,对撂荒耕地新复垦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100元;对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1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最高补助100元;对规模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对规模种植再生稻200亩以上的,每亩最高补助100元。谋划19个“整村振兴贷”项目。争取省级财政竹产业发展(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补助资金,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加快推进新扩建林业经济基地建设,推动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力争一季度温室大棚项目开工率达100%以上。争取省级财政支付转移造林绿化专项补助资金,力争一季度完成年度植树造林任务80%以上。

优化服务助企发展

19.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组织开展区领导“入企问需、暖企助企”走访服务活动,在“两节”期间深入挂钩联系的重点民营企业,开展走访服务,宣传政策,了解和掌握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连续生产、复工复产所面临的困难问题。用好“企呼我应”平台,落实好企业家“下午茶,晚餐会”服务机制,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提质扩面。

20. 加强春节用工保障。对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按实际在岗生产职工数给予企业300元/人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社会机构(含商会)等为我区企业引进劳动力,按学历和技能水平分档给予500元—2000元/人,其中引进对象为南平市外夫妻工的可再上浮100%。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我区组织的招聘活动,按照每场次南平市域内5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省外6000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

21.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按照省上政策,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力争实现对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走访全覆盖、有效融资需求对接100%。加力推动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聚焦支农支小,重点为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减少重复尽职调查。持续优化银担合作模式,推进“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理提高融资担保放大倍数,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业务占比不低于85%。

22. 提升企业创新动能。用好绿色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林职院、闽职院等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合作。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政策,鼓励扶持开展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平台给予5万元奖励,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奖励。

加强民生服务供给

23. 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强化春节、正月等重点节日、重点时段的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关注生猪、蔬菜等价格走势变化,做好两节期间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扎实做好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

24.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拓宽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欠薪隐患排查,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组织开展“两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散居孤儿等群体的探访关爱,实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各类困难群众温暖过节、安全过冬。

25. 筑牢安全防范防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紧盯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聚焦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高风险场所,落实“三管三必须”,组织开展“安全体检”,实施“一库三单”信息化闭环管理,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做好汛前准备,及时帮扶救助受灾群众。加强人流车流物流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涉稳风险,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应落尽落、市场主体应享尽享。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与原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为准。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政策措施中涉及奖补的政策,原则上由区直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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