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法系统实施“六大行动”
2026-04-01 16:37:48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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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法系统实施“六大行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东南网4月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徐文锦)近日,省委政法委印发《福建省政法机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围绕市场秩序法治保障、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涉企执法司法规范等方面,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开展“六大行动”,旨在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能推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经营主体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实施市场秩序法治保障优化行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着力打击利用网络暴力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规范企业救治和退出,对超过18个月未审结的破产案件加强督办,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无产可破”案件纳入破产费用援助资金范围。 实施经营主体权益保护深化行动。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新型融资纠纷案件;公正高效兑现经营主体胜诉权益,全力化解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帮助企业及时收回资金;推行侵企刑事案件“快立、快破、快追”响应机制。 实施涉企执法司法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问题,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加快“闽执法”平台二期建设,优化“入企扫码”“多头重复预警”等功能,扩大“综合查一次”涉及范围;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实施创新创造活力法治赋能行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行刑衔接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提升县域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加强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主体司法保护,审慎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创造案件,为探索性、试错性创新活动留足空间。 实施惠企安商法治服务升级行动。持续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无证明省份”等政务服务重点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地区范围;完善公安机关服务台胞台企12项措施,推广台胞台企服务站点建设。 实施闽商闽企出海法治护航行动。为因出境参展参会、签订合同、项目合作等紧急事由出境的企业和人员开辟办证“绿色通道”;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完善国际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厦门代表处等涉外法律服务重点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