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宣传部
承办:南平市延平区融媒体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 延平新闻网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优化调整矿产资源目录

2026-10-14 15:56:47  作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王立彬)为贯彻落实新矿产资源法以及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调整形成《矿产资源目录》并对外公布。

记者10月13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矿产资源目录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征缴矿产资源税费、制定产业政策的依据。我国此前采用的是1994年发布实施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所附《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包含174个矿种、84个亚矿种,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4类。

据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原《矿产资源分类细目》基础上,优化调整形成《矿产资源目录》。为保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继续沿用原分类框架,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对部分矿种及亚矿种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主要对矿种进行新增、归并及名称调整,未进行删除。

《矿产资源目录》划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4类,包括174个矿种、119个亚矿种。新增方面,将原细目发布之后国务院批准新增的“辉石岩”“辉长岩”“正长岩”“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高纯石英矿”6个矿种正式纳入。归并方面,主要化学成分相同的“煤层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归并为“烃类天然气”的亚矿种。

更多>>延平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461号
办公电话:0599-8807868   E-mail:ypqxcb@163.com  闽ICP备12013949号-2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409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210017
延平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38603   举报邮箱:ypxw6161267@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