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宣传部
承办:南平市延平区融媒体中心
您所在的位置: 延平新闻网 > 专题 > 聚焦福建两会 > 正文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进展

2021-01-22 15:35:3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编者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的关键之年。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我省代表议案工作紧紧围绕“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在议案的提出和办理上下功夫。我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提出的建议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提出议案23件、建议860件。

2020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建议办理“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20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年”活动。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深入倾听社会和人民群众呼声,把议案建议办理作为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泛深入听取代表合理建议,切实转化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和回应群众期盼。

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年来,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已列入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的8件,其中有2件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建议列入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和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的3件;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答复已经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1971件次,占94.26%,较去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以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助推新福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东南网1月2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郑雨萱)

增强实效性,修订法规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背景】2017年1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着眼于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删除了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相关条件的条款,并将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修改为办理登记。我省条例中涉及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内容的相应条款亟待修改。同时,条例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操作性不够强、效果不够明显的条款,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议案】邹荔生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建议对2017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涉及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内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增加老年人诈骗防范、劳动权益保障等内容条款,以便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展】省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9月至10月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需要顺应上位法修改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作出必要修改的建议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去年以来,省人大社会委提前介入、主动联系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及时跟踪掌握条例修改的工作进度,目前已列入2021年立法修订项目。


1  2  3  4  


更多>>延平新闻
更多>>福建新闻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
办公电话:0599-8807868   E-mail:ypqxcb@163.com  闽ICP备12013949号-2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140901号
延平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9-8838603   举报邮箱:ypxw6161267@163.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064号